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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0001429058XM/2025-00044 发布机构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05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5-06-05 失效日期
名  称 淮安生态文旅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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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时效说明
淮安生态文旅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维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淮安兴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淮安生态文旅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维修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通源路1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6月17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JSDYZFCG-竞磋-20250513

  (二)项目名称:淮安生态文旅区垃圾中转站和公共厕所维修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211782.41元

  (五)最高限价:211782.41元

  (六)采购需求:生态新城垃圾中转站、富城路垃圾中转站、高铁商务区垃圾中转站及行政中心西侧公厕维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工期:50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磋商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磋商供应商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七章格式二要求)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提供);

  (2)磋商供应商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七章格式三要求)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必须提供)。

  2.供应商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A.供应商为企业的:

  提供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B.供应商为事业单位的:

  提供事业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必须提供);

  3、供应商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原件、必须提供,格式按照第七章格式十);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5.1项。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须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如项目负责人使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在官方网站下载并打印电子证书且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同时提供与本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完整不缺页的合同)和本单位为其缴纳由人社部门出具的2025年1月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社保证明。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磋商文件取得方式

  1.磋商公告在“淮安生态文旅区”官网(http://stxc.huaian.gov.cn/)发布。

  2.请供应商于2025年6月5日至2025年6月11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5: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到采购代理机构(淮安市通源路1号维也纳酒店2016室)购买磋商文件(400元人民币/份,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费,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购买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联系人:谷经理,联系电话:18762029797,报名前请提前电话联系,以免给您的工作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3.未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5年6月17日14:30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通源路1号维也纳酒店2017会议室)

  3.响应文件接收人:谷经理  联系电话:18762029797

  六、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5年6月17日14:30

  2.磋商地点: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淮安市通源路1号维也纳酒店2017会议室)

  七、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次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为保证合同的顺利执行,成交供应商必须在采购人发出成交通知书10日内,向采购人提交金额为成交价总价5%的履约保证金。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招标人:淮安兴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淮安市福地路1号

  联系人:晋科长  联系电话:0517-898608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地元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淮安市通源路1号

  联系方式:谷经理  电话:18762029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