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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2080001429058XM/2026-00017 发布机构 淮安生态文化旅游区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4-02
文  号 公开日期 2026-04-02 失效日期
名  称 交警四大队围墙等附属设施及门卫室等房间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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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效说明
交警四大队围墙等附属设施及门卫室等房间维修项目磋商公告

  受淮安兴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委托,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就该单位交警四大队围墙等附属设施及门卫室等房间维修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竞争性磋商采购,潜在供应商应在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102室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6年4月16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编号:ZQHJY-JC-20260402

  (二)项目名称:交警四大队围墙等附属设施及门卫室等房间维修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预算金额:126262.07

  (五)最高限价:126262.07

  (六)采购需求:交警四大队围墙等附属设施及门卫室等房间维修项目,具体项目详见工程量清单;采购人保留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的权利。

  (七)工期: 30 日历天。

  (八)质量要求:合格。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竞争性磋商。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 1 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必须为中小微企业,不接受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

  2.本项目通过以下第( )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1)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2)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3.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具体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第32.1项。

  注: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4、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有效期内),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效期内);

  3.供应商必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4.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2)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说明:“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

  5.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拟派项目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代理人需提供有效劳动合同和由劳动部门出具的2025年6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及以上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6.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在“江苏省工程建设数字化监管”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7.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参加磋商;

  (四)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磋商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取资质后审方式,在整个采购过程中,由磋商小组先对磋商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查,对于符合磋商文件资质要求的磋商供应商可继续参加磋商,若磋商供应商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三、磋商发布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1.竞争性磋商公告在淮安生态文旅区官网发布。

  2.请供应商于2026年4月2日至2026年4月1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5:00,周六、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3.获取方式:(可根据需要任选其中之一即可)

  (1)现场报名:购买磋商文件的报名人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单位介绍信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章)。

  报名地址: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102室;

  咨询电话:袁工电话:0517-80528105

  (2)线上报名:将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或单位介绍信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发送至985219250@qq.com(报名材料扫描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请注明**单位获取***项目磋商文件),并电话确认,接收人核对无误后将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磋商文件。

  咨询电话:袁工电话:0517-80528105

  注:邮箱报名时请将磋商文件费截图与报名资料一并发至邮箱,谢谢!

  4、磋商文件每套300元人民币,售后一概不退(供应商一旦交纳磋商文件款,无论任何情况都不退还。资料费请转账至:18260347356(支付宝账号)。

  注:如果供应商未按要求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购买文本文件并留下详细联系方式,而导致代理公司无法通知磋商文件的更正或修改的,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未报名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四、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地点:

  1.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6年4月16日14时30分

  2.响应文件接收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

  3.响应文件接收人:袁工  联系电话:0517-80528105、18260347356

  五、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时间:2026年4月16日14时30分

  2.磋商地点: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四楼开标室(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3号楼)

  六、公告期限

  自磋商公告发布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

  七、其他事项

  1.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

  2.履约保证金:中标(成交)价5%(现金)或10%(银行保函)。

  成交供应商需在采购人发出中标通知书10日内向采购人足额提交履约保证金,否则采购人可以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淮安兴嘉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生态新城福地路1号1号楼

  联系方式:晋工  电话:1340185995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企华建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科技大道16号

  联系方式:袁工  电话:0517-80528105

  项目联系电话:18260347356